按照《2020年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要求,现将现场资格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安排
2020年11月25日—12月2日,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址、联系人、咨询电话等信息详见《2020年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审查安排表》(附件1)。
二、资格审查名单
《2020年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附件2)附后。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务必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进行资格审查的,请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向资格审查单位说明情况)。如对资格审查名单有疑义,请及时与用人单位或我委联系。
三、资格审查材料
请考生根据报考职位条件的要求,携带相应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新考的执业医师、护师可以带打印成绩单)、医师执业证、护士执业证及国家教育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职称证、原单位工作经历证明(或社保记录)、相关专业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研究生另需携带证明研究专业方向的材料(毕业论文或毕业生登记表)。报考仅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考生,2018、2019年毕业的需提供未就业证明材料(如无社保记录证明等),2020年毕业生不需提供。报考新冠肺炎防控一线人员岗位的需提供单位开具的一线人员证明(证明主要内容包括考生基本情况、何时因何原因经相关部门审批为一线人员)。
附件:
1.2020年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审查安排表.xls
2.2020年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25日
【来源:沈阳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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