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残疾评定:2025年1月16日上午9:00
2.健康体检:2025年1月17日上午8:00
注: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主动放弃本次招聘机会。
二、体检要求:
1.残疾评定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残疾人证原件、过往相关病例。
2.健康体检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残疾人证原件。
3.体检费用自理:残疾评定按照残疾类别而定;健康体检400元/人。
4.参加体检人员要遵章守纪,体检表应如实填写。有隐瞒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
5.不得无故放弃某个体检项目,体检完毕须检查所查的项目是否齐全。若自动放弃某一体检项目,取消聘用资格。
6.残疾评定与原残疾人证不一致人员以本次评定结论为依据,对该人残疾人证重新核发或注销。残疾评定或健康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体检须知
1.健康体检前一天,保持清淡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食品及药物。
2.健康体检当日清晨应空腹,禁食禁水。
3.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四、体检地点:
1.残疾评定:辽宁省友谊医院(沈河区先农坛路17巷20号)
2.健康体检:沈河区人民医院后院体检中心(沈河区正阳街200号)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