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至
2020年辽宁省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笔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依据岗位权重总成绩排名(权重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定于2021年1月5日、7日进行。体检结果将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流调表(附件3)、近期二寸免冠彩照、黑色签字笔等参加体检,具体有关事项安排详见附件1,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体检合格者将被确定为拟考察人员。由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联系方式:024-24016179毕老师
附件:
辽宁省人民医院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