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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辽宁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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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华图_辽宁事业单位考试网为您提供最新的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辽宁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敬请关注辽宁华图事业单位招聘频道(http://ln.huatu.com/sydw/)。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021年辽宁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计算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省水利厅(slt.ln.gov.cn)、沈阳市考试院(www.sysksy.cn)官网统一发布。

(二)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是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10时至2021年9月9日17时。应聘人员登录沈阳市考试院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

2.资格初审。我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初审。报名提交审核后,24小时之内初审完毕,初审时间顺延至2021年9月10日17时。初审通过的,不可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打印准考证。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应于2021年9月22日10时至2021年9月25日14时登录沈阳市考试院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审查、面试环节使用。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通过辽宁省水利厅官方网站(slt.ln.gov.cn)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9月25日14:00-15:30。

考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

备考资料:2021华图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用教材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教材+题库)

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应聘者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满分为100分。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沈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查询。具体时间请关注沈阳市考试院网站成绩查询入口。

笔试结束后,我单位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名单。未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名单已发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发布的,可不再发布,由我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仍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开始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辽宁省水利厅官方网站(slt.ln.gov.cn)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通过辽宁省水利厅官方网站(slt.ln.gov.cn)公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辽宁省水利厅官网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

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由我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辽宁省水利厅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应聘人员须知

1.考生自报名起至拟聘人员公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2.招聘期间,如不按照本公告完成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3.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我们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最多递补1次,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4.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执行。

5.考生参加本次招聘考试,要按照辽宁省及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根据疫情形势和实际需要,可能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6.考试各环节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相关规定。

七、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24-62181459 024-62181694

技术支持电话:024-67989761

纪律监督电话:024-62181316

电话咨询时段(工作日):9:00-11:00,13:00-17:00

2021辽宁事业单位交流群:399047979【点击群号一键加入】

附表:2021年辽宁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

辽宁省水利厅

2021年8月26日

原文标题:辽宁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lnrsks.com/html/kaoshidongtai/sydw_zhaopingonggao/28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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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辽宁华图_01)

辽宁华图_辽宁事业单位考试网为您提供最新的事业单位招聘信息:2021年鞍山市立山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公告。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敬请关注辽宁华图事业单位招聘频道(http://ln.huatu.com/sydw/)。

经立山区人民政府同意,鞍山市立兴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劳务派遣人员计划派驻鞍山市立山区营商环境建设局、鞍山市立山区财政局、鞍山市立山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一):鞍山市立山区营商环境建设局窗口工作人员,招聘人数:7人。

岗位(二):鞍山市立山区营商环境建设局窗口工作人员,招聘人数:1人。

岗位(三):鞍山市立山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招聘人数:2人

岗位(四):鞍山市立山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招聘人数:2人

岗位(五):鞍山市立山区财政局财务工作人员,招聘人数:1人

2、人员身份:劳务派遣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原则及条件

(一)岗位要求及条件

1、岗位(一)要求及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岗位(二)要求及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相关专业或具有财务工作经验优先。

3、岗位(三)要求及条件: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

4、岗位(四)要求及条件: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岗位(五)要求及条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相关专业。

(二)其他条件

1、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各项政策;

3、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进取心;

4、具有良好的品德和积极向上的工作精神;

5、具有鞍山市本地户籍(包括海城、台安、岫岩);

6、年龄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0年8月1日至2003年8月1日期间出生,含8月1日);

7、身体基本条件:报名者无色盲、色弱,无残疾、口吃、重听、纹身、传染性疾病,肤表无异常,反应灵敏,吐字清楚,普通话比较标准。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8、能够较熟练操作电脑、熟练应用办公软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政纪处分,有前科劣迹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5)本人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被侦查、控制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员;

(6)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用工方式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通过劳务派遣方式用工,劳动合同期限三年。月工资实发2000元,缴纳“五险”。

四、招聘程序

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签订劳动合同。

(一)公告

招聘公告发布在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时间2021年8月25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止,网站网址:http://www.lishan.gov.cn。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 8月30日至8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包含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址:鞍山市立兴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市立山区胜利北路135号,立山大悦城斜对面)

4、报名材料:

(1)《立山区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下载填写并粘贴一寸白底彩照);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扫描);

(3)户口本公安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个人信用报告(在中国人民银行鞍山支行一楼大厅,持本人身份证自行打印);

(6)1寸近期免冠白底照片2张(除报名表粘贴外);

(7)《报考承诺书》(附件2)(下载填写);

(8)提供“辽事通健康码”以及“疫苗接种凭证”。

注意事项:以上报名材料一式两份,按照材料顺序分别装订。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整个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部门联络,因个人原因,没参加相关招考环节,视同自愿放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安排:请关注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应具备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末位成绩并列者,则计算所有面试考官平均分,高者录取。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人选。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及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部门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仅限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政审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出现空缺的,按同一报考岗位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招聘人数1:1比例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标准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程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将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监督举报电话:0412-8772026(立山区人社局)。

(七)聘用

1、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签订劳动合同:与鞍山市立兴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满后,对表现突出、各方面考核合格人员,经研究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对不合格人员,可依规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签署劳动合同,签署劳动合同将视为乙方成为甲方员工的前提条件。

(应聘者需在签订合同前处理好与上一家单位的劳动关系,如因未处理好与上一家单位劳动关系问题而影响合同签订的,责任自负。)

3、聘用后根据用工单位岗位需求,服从用工单位的岗位调整。

特别提示:

1、招聘方鞍山市立兴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是鞍山市立兴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为立山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劳务派遣的服务。本次考试属于企业自主招聘,并非事业单位、国家公务员考试,立兴劳务派遣公司对本次考试拥有最终解释权。

2、报名考生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辽事通健康码”扫码绿码、“大数据行程卡”扫码未经过中高风险地区并出示疫苗接种凭证。

3、联系电话:0412-5680000转1118

2021辽宁事业单位交流群:399047979【点击群号一键加入】

附件1:立山区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2:报考承诺书

鞍山市立兴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5日

原文标题:2021年鞍山市立山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lishan.gov.cn/html/aslsq/202108/01629875395870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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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辽宁华图_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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