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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鞍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8月1日起对第四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1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日期为2023年8月9日,请社会各界广泛监督。
对拟聘用人员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亲访等方式向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
举报电话:0412-5223383
0412-5219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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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3日
原标题:2023年鞍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第四批公示公告
文章来源:http://gxq.anshan.gov.cn/html/GXQ/202308/01691043750140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