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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方法〉的通知》的通知(苏人保就〔2021〕11号)要求,现对2023年我区公益性岗位拟招用人员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为7个工作日,公示日期为2023年9月20日到2023年9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中心反映情况(电话:68084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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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3年高新区公益性岗位招聘拟录用人员公示(第七期)
文章来源:https://www.sndhr.com/SNDHRWeb/YZSFW/WebPage/Aspx/InfoPolicyList.aspx?InfoCategoryID=83#/info-announcement/detail?id=1704405335692865537&type=info&isPosition=false
(责任编辑:小今)